导读
一起事故,又一起事故,在近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接连发生了四起重大以上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面对当前的严峻形势和突出问题,我们应该怎样做?
本篇您将看到以下内容:
☼ 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成立
☼ 安监总局在赤峰召开会议,杨焕宁放狠话:实行“一案双查”
☼ 国务院安委办通报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附:安全生产事故”一案双查”到底是啥
事故调查组成立
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 “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成立
12月5日下午,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 “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安排部署调查工作。
会议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基本要求,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开展事故查处工作,给遇难者家属、给全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12月3日11时30分左右,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遇难,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做好事故救援救治、调查处理以及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大检查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黄玉治担任组长,监察部、全国总工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煤矿安监局的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邀请有关方面专家,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下设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责任追究组4个专项组。
会议要求事故调查工作要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事故调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细致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 要坚持科学严谨,查清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确保准确细致;
► 坚持实事求是,尽快组织专家下井进行现场勘查,广泛搜集信息、资料,确保证据确凿;
► 坚持依法依规,按制度、按程序、按标准严格开展查处工作,确保程序规范;
► 坚持争分夺秒,充分运用科学手段进行事故调查,确保调查质量。
► 同时,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突出工作重点,健全工作机制,严肃工作纪律,按时完成事故调查任务。
黄玉治强调:
►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吸取近期宁夏、重庆、黑龙江、内蒙古等地区重特大煤矿事故血的教训,按照近期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的统一部署,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再组织、再动员、再落实。
► 要对照煤矿“八查”(查超层越界、查复产复工验收、查淘汰退出情况、查“六大系统”、查采煤工艺和方法、查超能力生产、查通风系统、查安全生产投入)内容,一个矿一个矿查,一项内容一项内容查,彻底查找和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及时通报、及时曝光;
► 每处煤矿都要明确一名地方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挂牌包矿,严盯死守,对属地管理、监管责任不落实的,要问责追责;
► 要发动矿工和社会有奖举报,让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无处藏身;
► 要迎难而上,真抓实干,以严实的作风深入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
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召开前,参会人员全体起立,为事故遇难人员默哀。
杨焕宁放狠话:实行“一案双查”
杨焕宁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上强调:
深刻汲取教训 真正警醒起来
以扎实有力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
12月4日下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重点分析近期3起煤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部署各地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切实汲取血的教训,进一步明确要求、强化措施,深入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黄玉治主持会议。
在近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接连发生了这些事故:
► 重庆永川区金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0·31”特别重大事故
► 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
► 黑龙江七台河市景有煤矿“11·29”重大事故
► 内蒙古赤峰市宝马煤矿“12·03”特别重大事故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极其深刻,影响十分恶劣。
会议重点分析了3起煤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的问题:
► 均为瓦斯爆炸事故,
► 均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 均属关闭退出和落后产能的煤矿,
► 均为被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查处的煤矿。
这些共性问题反映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突出问题,也反映了安全监管不力,工作不扎实、不落实等问题。
对此,杨焕宁指出: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首先要深刻反思,同时要求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都要深刻反思:自己的工作做得怎么样?
○
各地区、各单位务必从中深刻汲取血的教训,真正在思想上警醒起来,行动上紧张起来,工作措施上加强起来,采取有针对性管控措施,真正把煤矿安全生产盯紧看牢。
○
对各类证照不全的煤矿要立即停产,未经严格审查批准取得相应资质证照,严禁擅自组织生产;对于年产9万吨以下、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及时提请地方政府列入关闭退出规划。
○
对长期停产停工煤矿,要协调电力部门停止矿井供电,公安部门停止供应火工品,严看死守,严防明停暗开;复产复工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由县级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不得违规委托下级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代替签字验收。
○
对列入去产能关闭退出规划的矿井,无论是今年关闭退出的还是明后年关闭退出的,要及时公告,采取有力措施令其立即停止生产,严禁设立“过渡期”或“回撤期”,防止出现“最后的疯狂”。
○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除留有值班值守和保障日常运转、应急处置的人员外,要全部深入煤矿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
年末岁尾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
杨焕宁强调:
○
各地区、各单位要按照11月2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努力把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向深入,防止走过场、走形式,确保取得实效。
○
进一步加强组织动员,增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严密程度,特别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企业、部位、场所,严密落实检查整改措施。
○
进一步严密细致开展检查,明确具体标准和要求,通过煤矿“八查”、企业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部位、环节,实行台账管理。
○
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运用法律赋予的罚款、停产、关闭、扣押等各类执法手段,更多通过突击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强化检查实效,以最严厉的措施,推动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
○
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有关地方和单位安全检查不认真、不落实的,一律通报批评、集中曝光。
杨焕宁要求:
○
对大检查不认真、工作不落实的,都要运用责任追究的多种形式,严肃纪律。
○
对于不顾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法律法规严肃性,为追求GDP、追求财政收入、照顾赶工期等而放弃监管职责,该依法处罚的不处罚或减轻处罚、延长整改时限,造成死亡事故的,要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企业的责任,又依法倒查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责任。
国务院安委办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内蒙古自治区
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明电〔2016〕20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
12月3日11点30分左右,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该矿隶属赤峰市元宝山区管辖,核定生产能力45万吨/年,为低瓦斯矿井。经初步核实,目前已经造成32人遇难,事故现场抢险救援正在紧张有序进行。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千方百计搜救被困人员,查明事故原因,严肃问责,并要求各地区深刻吸取近期接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沉痛教训,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和侥幸心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黄玉治已率工作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地方全力搜救被困人员和事故处置等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特提出如下要求,务请各有关省级安委会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全力抓好落实。
一、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极端严峻性。
近期,针对全国煤矿重特大事故明显反弹态势,国务院安委会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多次召开会议、下发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和事故通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彻底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但宁夏、重庆、黑龙江、内蒙古等地区仍接连发生重特大事故,这充分暴露出一些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受煤价上涨的利益驱动,违法违规冒险生产问题突出;一些地区和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落实不到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切实从血的教训中警醒起来,真正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企业和每一处煤矿,坚持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真正实现全覆盖,决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决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决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二、煤矿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彻底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类煤矿特别是国有煤矿企业领导干部要建立包矿检查责任制,企业总部或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企业内部各层级领导干部对所属所有煤矿包矿到人、落实责任,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煤矿存在致灾因素排查不到位、通风系统不完善、瓦斯和水害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等重大隐患,要坚决停产停工进行全面彻底整改。
三、切实加强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安全监管监察。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直接监管的各类煤矿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对每个煤矿矿井,都要明确和落实监管人。要加强监管监察执法,彻查各项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彻查各大安全生产系统是否正常可靠,彻查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彻查是否存在采掘抽失调。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停产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四、切实加强资源整合技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
兼并主体企业要加强对被兼并煤矿安全管理,整合技改煤矿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变更相关证照、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整合的煤矿必须依法吊(注)销相关证照,经批准的设计中明确不予利用的井巷要封闭到位。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严查超层越界行为和明令禁止采煤方法,分析开拓进尺、煤炭产销量、火工品用量和电量情况,严查假整合、不技改、真生产、边施工边生产、原有矿井各自多系统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切实加强长期停产停工矿井安全监管。
长期停产停工煤矿,电力部门要停止矿井供电,公安部门要停止火工品供应。每个停产矿井有县(市、区)明确到一个部门或乡镇负责监督,并落实真正停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巡视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停产措施、是否明停暗开,严防假借整改之名违法组织生产。要严格复产复工验收,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不得违规委托下级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代替签字验收。
六、加大列入去产能规划矿井的安全监管力度。
已列入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应淘汰退出煤矿要立即停止生产,不得违规设立“过渡期”或“回撤期”,要尽快淘汰退出,并及时公告。市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明确专人盯守,重点检查是否停产到位,坚决防止因突击生产引发事故。
七、严格执法、严肃追责。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管部门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统筹协调、相互配合,所有监管监察人员除值班值守外,都要立即下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逐项列出清单、落实责任、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对超层越界、超强度超能力生产、擅自复工复产等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要立即停产整顿、顶格处罚,该移交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和网站进行公开曝光,形成震慑高压态势,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组织所有监察执法人员开展重点监察,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尤其是共性问题向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通报。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将辖区内所有煤矿包矿责任落实情况于12月15日前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每半个月调度1次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和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并及时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4日
“一案双查”制度
“一案双查”制度最常见于纪检问责,是指在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事实和应负的责任,又要查清发案地区、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
而“一案双查”在安全生产领域指的又是什么?又有何法律制度的依据呢?
有法可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八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有章可循
煤矿行业领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四、主要工作措施及要求
9.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责。
因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建设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同一煤矿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对“打非治违”不力,连续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依法追究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
对“打非治违”,总局态度鲜明:
“严”字当头铁腕治理,“一案双查”追究责任,公审大案形成震慑,大力依靠群众媒体,“发起更强大攻势,保持对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预防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怎么做到预防?落实责任是灵魂。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普遍原因,如何落实到位?还是落实责任。总而言之,实行“一案双查”,就是要对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不仅要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严肃查处各级政府以及相关监管部门,追究其在安全生产方面负有的不可推卸的责任。
本网综合
中国安全生产报社 新媒体中心
值班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