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 “硅谷钢铁侠”埃隆·马斯克买入15亿美元的比特币,比特币价格随之大涨,价格一度逼近6万美元。比特币也因此再次引起人们的热议。
比特币在中国的法律地位
比特币因其去中心化、健壮性、稀缺性等特征,被认为是“未来货币”、“网络黄金”,自产生以来价格一路飙升。德国、美国、日本等国先后承认了比特币的合法地位。但在中国,比特币法律地位并不明确,且被限制兑换、定价等。
在中国,有关比特币的规定主要有两个,分别是:《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2017年9月4日)。
其中,前述通知第一条将比特币定性为:“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前述公告第一条,又进一步认定:“……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可见,比特币在中国先是被认定为“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后相关行为又被认为是“非法融资的行为”,并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活动。
司法实践:裁定比特币交易不合法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03民特719号民事裁定书认为,比特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相应文件也禁止了比特币的兑付、交易及流通,炒作比特币等行为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扰乱金融秩序,影响金融稳定。
最终,该裁定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撤销了深圳仲裁委员会支持比特币兑换交易的(2018)深仲裁字第64号仲裁裁决(有兴趣的伙伴可以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详细内容)。
内蒙古拟关停虚拟货币“挖矿”
近日,内蒙古发改委在其官网发布《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提出,将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4月底前全部退出,并严禁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浓烈的西风将至,“挖矿”、炒币的伙伴们是否感觉到了丝丝凉意?而这又是否意味着“数字人民币”的春天就要来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