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香港网讯:12月27日,香港金管局就稳定币作新一轮咨询,之后会按市场意见推动立法和推出监管框架,正式立法后,会有6个月的过渡期,有意发行或推广的机构需要向金管局申请牌照,之后,如果未有牌推广,属刑事责任。
金管局表示,会就发行人、稳定币定下资本和流动性要求,要符合指定下限才可获发牌,防止发行人短期内倒闭,稳定币价值大幅偏离底层资产价值,最终保障消费者。初期,发牌条件仅限发行港元稳定币,日后可发其他币种稳定币,没有牌照不可推广之余,亦不可向零售市场发行,和被禁止进入个别市场及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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