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挖矿行为!
去年以来,我国虚拟货币监管政策持续加码,清退“挖矿”活动与禁止相关业务活动双管齐下。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此前也发文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挖矿的不良影响是什么?
虚拟货币“挖矿”属于高耗能产业,浪费电力资源,增加全社会能源消耗总量,进而导致碳排放不合理增加,与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背道而驰。“挖矿”也不符合我国产业发展方向,生产产值几乎没有价值,其产品兑换、交易环节的金融风险隐患也很大,在某种意义上,相当于游走在违法犯罪边缘。
两级集团近期也在开展挖矿行为专项整治
在此号召各单位全体职工:
一要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立即对本单位所有计算资源(云主机、虚拟机、物理机、办公电脑、网络)开展“挖矿”行为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现“挖矿”行为进行及时上报公司。
二要强化监督检查。公司将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各单位“挖矿”行为的监测,及时通报发现的有关问题。对工作不力、不作为的,将进行约谈、提醒,并按要求追责。
三要建立长效机制。对照治理工作要求,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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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建工积极开展挖矿行为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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