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挖矿”,人人有责!
提到“挖矿”这个词
矿大学子们肯定表示这个我熟
但此“挖矿”非彼“挖矿”
而是通过计算机运行算法
来获得虚拟货币的一种手段
让我们先来认识一下
虚拟货币和所谓的“挖矿”吧
虚拟货币及“挖矿”定义
虚拟货币即通过算法计算来产生的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有比特币、莱特币等,其货币价值往往远超各国法币。
而“挖矿”即通过“矿机”(计算机)利用显卡等来参与算法计算,并最终获得虚拟货币。此过程需要耗费大量电能。
从以上内容不难看出
“挖矿”行为的利润及其丰厚
那为何国家不提倡这种行为呢?
那是因为“挖矿”有两大重要危害!
“挖矿”行为的危害
一方面“挖矿”行为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与国家的“碳中和”目标相悖,同时其本身对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等贡献度低。
另一方面通过“挖矿”行为获得的虚拟货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很有可能会对传统金融体系或是经济运行形成威胁性冲击,一定程度上威胁了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正因为“挖矿”行为
弊端远大于利端
因此国家近些年来不断出台相关政策
以限制和打击“挖矿”行为
以下列举两大重要国家通知
国家相关决策
✦5月25日,内蒙古发改委公布《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 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完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问题情况举报渠道等。
✦9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及央行公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禁止任何名义的“挖矿”行为,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入淘汰类产业,停止一切财税支持等。
“挖矿”行为危害重重
在国家层面的限制和打击之下
我们也应从自己做起
积极响应国家的政策
面对“挖矿”,我们所应做的
1.做到自己不“挖矿”,监督别人不“挖矿”。
2.学习相关方面知识,并积极向他人普及相关知识。
3.遇到相关违法行为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挖矿”行为于社会百害而少益,利己而非公
打击“挖矿”行为,节约公共资源
将公共资源放到真正有意义的地方上去
让公共资源发挥真正的作用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贡献
来源:CUMT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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