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虚拟货币帮助转移非法资金?检方追赃150余万元守护百姓“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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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养老钱再也拿不回来了,没想到检察官帮我追回了血汗钱!”受骗者李大爷接过追缴的钱款时激动地说道。近日,经保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尧某、杨某、刘某甲、乔某、刘某乙5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各并处罚金5000元至1.8万元。

借助虚拟货币帮助转移非法资金?检方追赃150余万元守护百姓“钱袋子”

图片由豆包AI生成,与本文无直接关联

2024年4月起,杨某、尧某、刘某甲等人通过境外聊天软件组建群聊,在明知上游资金可能是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利用虚拟货币泰达币(USDT)交易的方式帮助上线转移违法犯罪资金。该团伙形成“出资-联络-取现”的明确分工:杨某负责资金供给,尧某、刘某甲对接上线诈骗分子获取“取现”指令,乔某、刘某乙等“车手”则通过伪装前往指定地点取走涉诈资金,并以虚拟货币和涉诈资金反复转换的方式,最终将涉诈资金传递至上线诈骗分子,并在此过程中掩饰、隐瞒了资金的非法属性。

经查,该团伙共帮助转移涉诈资金209万元,非法获利1万元至9万元不等。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面对“涉案人员多、资金往来繁、上线难查证”等难题,承办检察官采取“一笔交易对应一次犯罪行为”的方式,围绕行为人的行程轨迹、交易数额、国外软件聊天记录等关键信息,引导公安机关补充证据。通过细致梳理,检察官准确区分了团伙各成员的犯罪时间、分工、作用、数额及获利情况,获取了原始虚拟货币交易信息,顺藤摸瓜确定了每笔交易的参与人员,将资金交易梳理出一条清晰的脉络。

“我不知道交易虚拟货币的资金是犯罪所得,就只是单纯帮忙而已……”面对犯罪嫌疑人的辩解,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在卷证据:其聊天记录中充斥着大量利用虚拟货币进行“跑分”的行话、黑话;在“取现”过程中,他们刻意遮挡面部、掩饰行踪,并将地点安排在视频监控盲区;交易完成后立即删除聊天记录,通过群聊逃避侦查。种种迹象表明各犯罪嫌疑人明知自己在实施利用虚拟货币交易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行为。最终,在铁证面前,各犯罪嫌疑人放弃侥幸心理,均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借助虚拟货币帮助转移非法资金?检方追赃150余万元守护百姓“钱袋子”

图片由豆包AI生成,与本文无直接关联

打击犯罪和追赃挽损是检察机关通过司法办案牢牢守住百姓“钱袋子”的两柄利剑。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一方面引导侦查机关取证来查明涉案财物去向并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另一方面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释法说理,促使各犯罪嫌疑人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多措并举累计追回赃款15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按比例返还给17名电信网络诈骗被骗人。

“从境外加密通讯软件到利用虚拟货币交易转移违法犯罪资金,从职业‘车手’取现到多层账户资金复杂流转,此类犯罪活动呈现明显的即时性、链条化、隐匿性特点。广大群众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同时不要贪图小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保康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将持续以技术创新破解办案难题,用法治利器斩断“黑金”链条,在数字经济时代坚决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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